未配备标识的红木家具明年2月起将禁销

  2012年8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当中一大亮点,便是规定红木家具产品销售合同中应含有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眼下,距离《条件》2013年2月强制实施仅余不到两月,行业反应呈现两极分化,大厂家积极应对,小厂家尚未行动,仍在观望。

  实际上,许多行业内人士对《条件》中的条款并不了解,且存在一些误读。为此,《条件》主要起草人之一、广西大学林学院教授徐峰对《条件》进行了解读。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标准的贯彻,仍需要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商家,甚至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合力推进,这在红木集散地之称的广西,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市场篇

  厂家需展示“自我鉴定”结果

  《条件》出台旨在规范源头

  今年,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部门,对东兴、凭祥、南宁三市近100家厂商的200套红木家具和工艺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总的合格率为70%,主要问题在于树种名称不规范、用材掺假、以次充好等。

  业内人士称,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有益于从源头上规范。记者看到,《条件》的正文内容占了8页A4纸,当中最主要的,是详细规定红木产品如何命名、分类,如何制作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一书一卡一证)。从标准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所有销售的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标准,否则禁止销售。

  《条件》的出台,有何意义?富林红木家具总经理郗九江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平时,我们购买一件衣服、一台电器,都会有保养说明、成分说明、合格证等等。在其他行业中,一些消费者甚至都能从商品标牌制作得是否严谨,初步判断商品的优劣和可靠程度。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可以凭借检测机构的结果,与‘一书一卡一证’上的出入,与商家对峙。那么动辄上万元、几十万元的红木家具,没理由不配备‘一书一卡一证’。我想《条件》出台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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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一些消费者在购买红木家具前,往往都会买上相关书籍,苦做一番功课,在购买时,还要费周章邀请懂行的人帮忙鉴定,与商家斗智斗勇,以防用材名称后面隐藏的猫腻。而《条件》出台后,命名和分类都做了规范,消费者可以放轻松一些。”

  (责任编辑: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