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专题研究部门预算项目储备工作

  本站讯 7月10日,李国英副部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部门预算项目储备工作。会议听取了部财务司关于加强水利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情况的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李国英副部长对近年来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在部党组的高度重视下,2008年水利部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以此为契机,财务主管部门协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建立了水利预算项目管理体系,藉此加强了预算项目的管理,特别是在预算项目定额管理、预算项目规划管理、年度预算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以及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对部门预算项目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部门项目预算管理必须紧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前瞻性统筹考虑,超前储备预算项目,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的预算项目储备机制,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李国英要求,为建立预算项目储备机制,首先要明确项目储备范围,优先将事关水利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纳入预算项目储备范围,以提高预算安排对水利事业发展的保障能力。其次要细化预算项目类别和项目工作内容,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要大力加强预算项目前期审查论证工作。对项目预算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和关键点要超前论证,避免实施条件不成熟的项目纳入部门预算。四是要建立更为科学的项目入库评审决策机制。要从专家库的建立、专家的遴选程序和项目评审的组织方式等方面入手,建立一套项目入库决策机制,提高项目储备审核质量。五要有前瞻性。为使预算项目安排更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要避免仓促论证,杜绝临时动议,为此,项目储备至少应有一年的前置时间。今后预算项目安排应在项目储备库中挑选,不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六要实行项目储备与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挂钩的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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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司、预算执行中心的负责人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